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03-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一) 专业建设成果

1、特色(品牌)专业

2、专业认证

(二) 课程建设成果

1、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2、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3、精品课程

4、优质实验课程

5、双语课程

(三) 实践教学建设成果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实践基地

3、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四)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1、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3、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4、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五) 教学团队建设成果

(六) 教材建设成果

(七) 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

1、教学研究项目

2、教学研究论文

3、教学成果奖

(八) 教学优秀奖励

1、年度教学优秀奖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3、教学名师

4、教学模范

5、教学新秀

6、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九) 其他

获批其他教学相关项目和成果,由教务处组织认定。

二、奖励标准

(一) 专业建设成果

1、特色(品牌)专业

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专业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品牌专业,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专业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品牌专业,给予该专业0.3万元奖励。

2、专业认证

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专业5万元奖励。

(二) 课程建设成果

1、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获批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给予该课程组0.3万元奖励。

2、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该课程组0.3万元奖励。

3、精品课程

获批国家级精品课程,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精品课程,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精品课程,给予该课程组0.3万元奖励。

4、优质实验课程

获批国家级优质实验课,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优质实验课,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优质实验课,给予该课程组0.3万元奖励。

5、双语课程

获批国家级双语或全英语教学课程(非外文类课程),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双语或全英语教学课程(非外文类课程),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课程组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双语或全英语教学课程(非外文类课程),给予该课程组0.3万元奖励。

(三) 实践教学建设成果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相关学院(部门)5万元奖励,给予该中心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相关学院(部门)1万元奖励,给予该中心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该中心0.3万元奖励。

2、实践基地

获批国家级实践基地,给予相关学院(部门)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实践基地,给予相关学院(部门)1万元奖励。

3、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

获批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给予相关学院(部门)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给予相关学院(部门)1万元奖励。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给予指导教师每项0.2万元奖励;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给予指导教师每项0.15万元奖励。

(四)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1、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获批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项目组5万元奖励。

2、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获批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项目组5万元奖励。

3、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获批湖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项目组1万元奖励。

4、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项目组1万元奖励。

(五) 教学团队建设

获批国家级教学团队,给予相关学院5万元奖励,给予该团队5万元奖励;获批省级教学团队,给予相关学院1万元奖励,给予该团队1万元奖励;获批校级教学团队,给予该团队0.3万元奖励。

(六) 教材建设成果

凡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的教材,获批国家规划教材每部奖励1万元;获省(部)级优秀教材特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0.5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0.3万元;正式出版的教材,每部奖励0.2万元。

(七) 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

1、教学研究项目

获批国家级教研项目立项的奖励1万元;获批国家级教研项目子项目立项的奖励0.5万元。

2、教学研究论文

在《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国高教研究》等权威期刊上,以我校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0.3万元;在核心刊物上以我校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0.1万元;在公开出版的刊物(论文集、增刊除外)上以我校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3、教学成果奖

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给予10万元奖励,一等奖给予8万元奖励,二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一等奖每项奖励给予3万元,二等奖给予2万元奖励,三等奖给予1万元奖励;对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给予0.3万元奖励,二等奖给予0.2万元奖励,三等奖给予0.1万元奖励。

(八) 教学优秀奖励

1、年度教学优秀奖

校级教学优秀奖获得者:一等奖给予12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8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500元奖励。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获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优秀奖给予500元奖励;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一等奖给予3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2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100元奖励。

3、教学名师

国家教学名师获得者,给予5万元奖励;省级教学名师获得者,给予1万元奖励;校级教学名师获得者,给予0.5万元奖励。

4、教学模范

校级教学模范获得者,给予0.3万元奖励。

5、教学新秀

校级教学新秀获得者,给予0.2万元奖励。

6、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省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1万元奖励;二等奖获得者,给予0.5万元奖励;三等奖获得者,给予0.2万元奖励;优秀奖获得者,给予0.1万元奖励。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0.2万元奖励;二等奖获得者,给予0.15万元奖励;三等奖获得者,给予0.1万元奖励;优秀奖获得者,给予500元奖励。

三、附 则

(一) 上述奖励中,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奖者,按获奖级别最高标准发放,不重复奖励。

(二) 上述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省级项目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配套建设经费。

(三) 各种奖励项目中,省级是指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的项目,国家级是指由教育部组织评审的项目。

(四) 各项目纳入到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在年终考核时按照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分。

(五) 其他教学项目的奖励参照上述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 在职称晋升和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考核中,教研项目等同于科研项目,教研论文等同于科研论文,教学成果等同于科研成果,作为业务工作业绩和学术成就看待。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武科大教〔2012〕10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科大教〔2013〕30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