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2020〕42号)、《武汉科技大学2021-2022-2学期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2021级本科生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确保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21级自动化类招生培养的本科生专业分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1级大类招生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大类培养的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本科生不得参与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本专业类招生中标注的办学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六个专业的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原则和依据
1、适应社会需求。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2、适应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根据学科专业布局需求,合理制定分流计划,促进学科专业优化,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3、适应教学资源现状。综合考虑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和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情况,充分对接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合理调整专业规模。
4、尊重学生发展。根据专业分流计划,考虑学生个人志愿,结合学生在校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高等数学A(一)成绩和大学英语(一)成绩(以学校教务处系统为准,截止到2022年4月1日,具体换算办法附后),实施专业分流。
四、分流工作程序
1.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
组 长:刘运显、刘振兴
副组长:吴 谨、陈 凯、刘 斌、朱 斌
成 员:程磊、刘晓玉、杨永立、陈建良、柴琳、张良力、张 涛、陈 晨
秘 书:吴雪垠、张玲、辛宇驰
2. 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在充分考虑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和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充分对接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指标确定专业分流计划: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21级自动化类学生527名,专业明细及指标规模如下:
1) 自动化,专业总人数134人;
2)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总人数99人;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总人数103人;
4) 通信工程,专业总人数62人;
5)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总人数65人;
6) 机器人工程,专业总人数64人。
3、分流具体流程
(1)动员和宣讲(2022年4月6日前)
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对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宣讲,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办学特色与专业方向,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2)志愿填报(2022年4月9日)
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接收表》,在填写过程中不允许有涂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实施专业分流
学院以学生在校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高等数学A(一)成绩和大学英语(一)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学院按照学生在校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相同绩点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A(一)成绩和大学英语(一)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在相同绩点、高等数学A(一)成绩和大学英语(一)成绩总和相同成绩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A(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相同绩点、高等数学A(一)成绩和大学英语(一)成绩总和相同成绩、高等数学A(一)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大学英语(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最终成绩排序,并公示。
(转专业、小语种学生参照同类课程成绩,高等数学B(一)成绩和医用高等数学B成绩按照总成绩的95%折合计算;大学综合英语(一)和大学日语(一)按照总成绩的100%折合计算)
2)学生按照最终排序,依次填写《专业分流志愿接收表》,当专业申报人数小于等于本专业分流指标时,申报学生全部录取;当专业申报人数大于本专业分流指标时,学生填写未录满专业。
(4)名单公示
2022年4月11日,学院教务办将专业分流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学生公示,为期三天。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专业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
2、退役复学的学生,根据学校对应政策录取。
3、其他问题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