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研发〔2023〕81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21级拔尖人才选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原则:
一、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
二、拔尖人才的对象是我院2021级在籍本科生。
三、学生选拔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 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 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选拔工作程序: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在学院主页上向学生公布;
二、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纸质版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学校主楼2楼自助打印机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四级成绩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期刊论文(收录证明)复印件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中午12:00);
三、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审核;
四、本科生院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