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7〕62号)和《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17〕63号)有关规定,决定对逾期未结题的本科教学研究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
所有逾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本科教学研究项目,特别是2015年以前立项的校级、省级本科教学研究项目。
二、清理程序与要求
1、2015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直接做撤项处理。
2、2015年及以后立项,已超过规定的研究周期(校级一般2年、校级重点3年、省级4年)但未按期办理结题的项目,可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办理结题、延期或撤项手续。
(1)未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如果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结题并确有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本次申请延期最长期限为1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做撤项处理。
(2)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如果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结题,做撤项处理。
3、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被撤项的本科教学研究项目在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时不予认可,自撤项之日起,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本科教学研究项目。
三、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材料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及学院盖章的汇总表。
2、延期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并签名,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教务处。
3、工作联系人:袁龙,联系电话:15697180909,邮箱112556861@qq.com。
请各相关单位核实并督促本单位未按期结题项目的负责人,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对逾期未结题本科教学研究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