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式评估中考察学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加强毕业设计教学过程管理,做好教育部审核式评估的准备工作,现组织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月11日至6月14日,各学院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互查,针对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措施报教务处。学校将针对自查互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
毕业设计档案材料: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手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答辩记录单和外文翻译等;毕业设计(论文)院系总结。
1、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自查组,统筹本单位自查工作。教学院长任组长,各系(教研室)负责人任组员。各系(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自查小组,各系(教研室)负责人任小组组长,各系(教研室)所有教师任组员。自查标准详见附件1。
2、检查要求覆盖到学院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的每一篇毕业设计(论文),不得遗漏;各学院要如实填写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检查人、复查人要在《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结果反馈表》(附件2)相应位置签名;教学院长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抓好本次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并对自查结果进行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3、学院要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实施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并认真核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结果反馈表》上的各项信息,经核准确属有误的,应重点标识。
4、请各学院在6月14日前将《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结果反馈表》、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整改措施提交给教务处(含电子版及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标准
2、《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结果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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