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考察学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互查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对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教学过程管理,现组织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2018届每一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手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答辩记录单和外文翻译等。

2、对2016届、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报审表进行整改。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3日至7月8日,各学院组织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彻底全面的自查互查;

第二阶段: 7月9日至7月10日,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7月11日至7月14日,学院针对检查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改。

第四阶段:8月26日以前,学院根据自查互查及抽查结果,全面完成整改,迎接评估。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应本着对学校、对本单位、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工作。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检查整改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院长要切实抓好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工作。

2、扎实推进。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自查互查工作组,院长任组长。组员包括全体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答辩组组长、教学秘书等。各系(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自查小组,各系(教研室)负责人任小组组长,各系(教研室)所有教师任组员。

3、严格标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标准》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自查标准详见附件1。

4、全面自查。对2018届所有毕业生的每一篇毕业设计(论文)均需全面检查,不得遗漏;每检查完一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老师需认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互查问题记载表》(附件2)。

5、彻底整改。自查互查结束后,学院对照《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互查问题记载表》,将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清单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限期修订整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及时整改,务必整改彻底。检查结束后,《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互查问题记载表》作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资料留学院保存备查,学校重点抽查时将检查。

6、强化落实。检查实施责任负责制,实行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层层追究,按照《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责任清单》(附件3)落实责任到人。除指导教师以外,每一篇毕业设计(论文)有一位系(教研室)领导责任人、一位学院责任人(学院领导),每个学院领导必须是学院责任人之一,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分配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自查互查工作组研究确定。

7、追责问责。诊断性评估和专家进校审核评估时如发现毕业论文仍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将核查《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责任清单》、《教学过程管理问题清单》(附件4),对具体负责的系(教研室)领导、学院领导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在7月8日前将《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责任清单》提交给教务处(含电子版及经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7月10日以前,将修正定稿的2018、2017以及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报审表》(含电子版及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给教务处。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全面认真检查,落实整改结果,特此通知。

教务处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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