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特色专业是指能体现学校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反映现阶段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趋势与发展方向,专业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对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与建设起到示范作用的专业。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并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兴趣。
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推进教学理念、机制和体系的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
教学团队是指教学质量高、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在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教学名师指在高等学校中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科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的示范性课程。
优秀教材是指反映国内外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学科性和教育教学的适用性,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多年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教学效果显著的教材。
教研项目是指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专业建设、教学内容与方法(含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及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研究的项目。
教研论文是指围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专业建设、教学内容与方法(含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及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公开发表的论文。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及改革成果。
教学优秀奖获得者是指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的教师。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被评为校、省级优秀的教师。
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8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给予该专业2万元奖励。
1、国家级特色专业,给予8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给予该专业2万元奖励;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8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给予该中心2万元奖励;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1.5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
1、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团队,给予8万元奖励;
2、指导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教师,每年指导1项,工作量计50学时;
3、学校设立“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优秀教师指导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对获得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团队,给予8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给予该实验区2万元奖励。
1、国家级教学团队,给予8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给予该团队2万元奖励;
3、校级教学名师,给予0.5万元奖励;校级教学模范,给予0.3万元奖励;校级教学新秀,给予0.2万元奖励。
1、国家级精品课程,给予8万元优秀组织奖奖励;给予该课程组2万元奖励;课程组课堂教学工作量在正常工作量的基础上,另外增加工作量,计算公式为:课堂数×计划学时×0.6 ;
1、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每项奖励3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2万元。
2、省级优秀教材特等奖每项奖励1.5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1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0.5万元。
1、在《中国高等教育》和《中国高教研究》上以我校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3000元;
2、在核心刊物上以我校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1000元;
3、在省级刊物上以我校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1、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给予10万元奖励,一等奖给予8万元奖励,二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一等奖每项奖励给予3万元,二等奖给予2万元奖励;三等奖给予1万元奖励;
3、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给予0.3万元奖励,二等奖给予0.2万元奖励,三等奖给予0.1万元奖励。
校级教学优秀奖获得者:一等奖给予12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8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500元奖励。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等奖给予8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6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400元奖励。
(一) 上述奖励中,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奖者,按获奖级别最高标准发放,不重复奖励。
(二) 上述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省级项目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配套建设经费。
(三) 各种奖励项目中,省级是指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的项目,国家级是指由教育部组织评审的项目。
(四) 各项目纳入到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在年终考核时按照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分。
(五) 其它教学项目的奖励参照上述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 在职称晋升和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考核中,教研项目等同于科研项目,教研论文等同于科研论文,教学成果等同于科研成果,作为业务工作业绩和学术成就看待。
四、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