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试卷检查与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试卷是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也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考察学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接教育部评估要求,试卷清单应包括近三学年的全部课程试卷。学校前期通过学院自查、学院相互抽查及期中专项检查,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试卷进行了清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反馈到了学院。为进一步做好迎接教育部审核式评估的准备工作,现对下一步试卷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试卷进行重点检查(含以试卷方式考试结课的实验课程)。

2、全面完成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整改工作。

3、对2015-2016学年和2016-2017学年的课程试卷进行检查并整改。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3日至7月8日,各学院组织对课程试卷全面自查,并完成整改。

第二阶段:7月9日至7月10日,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抽查1-2课程,每门课程1个班。

第三阶段:在7月11日以前,各学院完成考试周考试科目的阅卷、自查及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8月26日以前,学院根据抽查结果及互查结果,全面完成整改。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应本着对学校、对本单位、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试卷检查及整改工作。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检查整改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院长要切实抓好本次试卷检查及整改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试卷专项自查互查工作组,院长任组长。组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他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教学秘书等。各系(教研室)成立试卷专项自查小组,各系(教研室)负责人任小组组长,各系(教研室)所有教师任组员。

3、依据《武汉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考核质量标准》(附件1)和《教学过程管理问题清单》(附件2)中关于试卷部分仔细检查试卷,要求涉及到每一门课程每一份试卷(答题册),务必做到无死角、无遗漏。自查时,应完成《武汉科技大学试卷自查互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的填写,并对表中提供的课程信息核对,如有误需用红笔修改;课程不是以试卷方式结课的应注明。

4、自查互查结束后,学院对照《武汉科技大学试卷自查互查问题登记表》,将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清单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限期修订整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及时整改,务必整改彻底。检查结束后,《武汉科技大学试卷自查互查问题登记表》作为学院自查工作资料留学院保存备查,学校重点抽查时将检查。

5、检查实施责任负责制,责任逐级负责,逐级落实,逐级追究,按照《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整改责任清单》(附件4)落实责任到人。除任课教师(阅卷教师)以外,每一门课程都必须有一位系(教研室)领导和一位学院领导作为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均应承担检查责任。课程试卷检查整改具体任务分配由学院试卷专项自查互查工作组研究确定。

6、诊断性评估和专家进校审核评估时如发现试卷仍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将核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整改责任清单》,对具体负责的系(教研室)领导、学院领导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在7月6日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整改责任清单》提交给教务处(含电子版及经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7月12日以前,将《武汉科技大学试卷自查互查问题登记表》(含电子版及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给教务处。8月28日以前,各学院提交《试卷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7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