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说明
推免生的对象必须是我院2018级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最终考核成绩必须合格(除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程需最终考核成绩合格以外,其余课程必须第一次合格),且第一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以申请人的教务处系统总库成绩为准;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艺术体育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必须运动成绩突出(作为主力队员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中获得前八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学生因高考招生原因,进校修读小语种语言,对学生外语水平的换算认定以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核定为准)
(拔尖人才的成绩考核和英语成绩考核,按照学校《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施行,且第一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
3、身体健康。
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学院可将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推免工作程序
(一)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组 长:刘运显、刘振兴
副组长:吴 谨、陈 凯、刘 斌、朱 斌
成 员:程磊、刘晓玉、杨永立、陈建良、
刘 劲、柴琳、张良力、张涛、陈 晨
秘 书:吴雪垠、张玲、向思诺
(二) 9月13日,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注:根据今年教育部通知要求,推荐学院要注重并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 9月14日至9月15日(截止9月15日上午10点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 9月15日至16日,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绩、奖励证书、科研成果、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有关材料的审核、认定工作。
(五)9月16日,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并将推荐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
四、本推免工作具体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