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培养环节活动者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等相关规定,将予以退学处理。
武汉科技大学拟对以下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由于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特予公告送达以上拟处理意见。名单如下:
学号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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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4055
| 黄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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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4056
|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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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4062
| 周文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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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4019
| 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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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4091
| 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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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4002
| 冯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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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4025
| 胡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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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4026
| 高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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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4078
|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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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022
| 朱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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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077
| 汪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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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086
| 别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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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704071
| 张谱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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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申辩联系邮箱: wkdxxsstj@163.com,申辩地点: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四楼412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