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05号)、《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17〕4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就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推免工作。
一、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二、推免生的对象是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根据每年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年度推免生计划,学校将其分配到各学院;名额分配依据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建设与发展状况以及学院上年度推免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
(三)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学生排序在前三名);
(2)确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曾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或获得专利授权者(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五) 对不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二)款的规定,但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推免,由校内3名本学科教授推荐,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审,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主要是指:在全国各类教育部认可的重大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一等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授权人(原始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且为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或在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的(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
五、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且排名前五的,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
组 长:刘振兴
副组长:吴 谨、杨福俊、刘 斌、朱 斌
成 员:程 磊、刘晓玉、杨永立、陈建良、
刘 劲、柴 琳、张良力
秘 书:吴雪垠、张玲、舒大凡
(二) 9月10日,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将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并向学生公布。
(三) 9月10日至9月12日(截止9月12日早上10点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 9月13日至15日,学院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五)面试时间:9月16日。
(六)9月16日至9月18日,推荐结果挂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 9月16日,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七、本推免工作具体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说明:
推免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共24名(录取拔尖人才计划12名)
学生专业 | 拔尖人才申请人数 | 其他推免名额 |
学科竞赛组 | 0 | 1 |
自动化(卓越计划) | 2 | 1 |
电子信息工程(产业计划) | 0 | 2 |
自动化 | 6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 | 1 |
通信工程 | 0 | 2 |
合计 | 14(录取12人) | 12 |
学科竞赛组: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学科或科技竞赛:限专业类学科竞赛;发明专利、发表论文、创新创业均与专业相关)
学业成绩组:
自动化(卓越计划)本科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产业计划)本科毕业生
自动化本科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毕业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毕业生
通信工程本科毕业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成绩比重:
90%*(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加分项分数)+10%*(综合面试成绩)
加分项目明细:
获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
获奖情况 | 加分分值 |
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 0.4分 |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 0.35分 |
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0.20分 |
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0.15分 |
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 0.15分 |
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0.10分 |
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0.05分 |
同一作品或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参加不同竞赛项目,不累计加分。竞赛只取前三名。
学科和科技竞赛分类参照武科大教〔2019〕41号文件。根据竞赛类别确定系数,加分项分数=加分分值*系数1*系数2*系数3。
A类项目; 系数1=1.0;
B1类项目;系数1=0.95;B2类项目;系数1=0.9;
C1类项目;系数1=0.8;C2类项目;系数1=0.75;C3类项目;系数1=0.7;
专业类的竞赛; 系数2=1.0;
所有非专业类的竞赛;系数2=0.5;
学科和科技竞赛,排序第一名,系数3=1.0;
学科和科技竞赛,排序第二名,系数3=0.9;
学科和科技竞赛,排序第三名,系数3=0.8;
2、个人获得专利授权(学生本人排序第一,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在中文核心期刊(最新版)等以上级别发表论文的(只记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发表论文必须是正式见刊的论文,或已有期刊正式录用通知。):
项目类别 | 加分分值 |
发明专利(授权) | 0.3分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0.05分 |
软件著作权(授权) | 0.05分 |
在校生服兵役 | 0.05分 |
论文被SCI、SSCI 1区期刊收录 | 1.0分 |
论文被SCI、SSCI 2区期刊收录 | 0.8分 |
论文被SCI、SSCI 3区期刊收录; 中文A类期刊收录 | 0.4分 |
论文被SCI、SSCI 4区期刊收录; A&HCI、MEDLINE、EI(核心库)期刊收录; 中文B类期刊收录 | 0.3分 |
论文被EI(网络库)、CPCI-S、CPCI-SSH期刊收录、 中文C类期刊收录; 国际会议论文 | 0.1分 |
3、学生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加分分值0.3。
加分项分数=加分分值*系数4。
体育竞赛项目集体项目,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系数4=1.0;
体育竞赛项目集体项目,排序第三名、第四名,系数4=0.9;
体育竞赛项目集体项目,排序第五名、第六名,系数4=0.8;
体育竞赛项目个人项目,获第一名,系数4=1.0;
体育竞赛项目个人项目,获第二名,系数4=0.6;
体育竞赛项目个人项目,获第三名,系数4=0.4;
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或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不累计加分,只按一次计算。
第一条和第二条加分项目,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学术期刊分级参照武科大科〔2014〕5号文件。
综合面试成绩与绩点的关系:
考核成绩(百分制) | 课程绩点 |
90-100 | 4.0 |
85-89 | 3.7 |
82-84 | 3.3 |
78-81 | 3.0 |
75-77 | 2.7 |
72-74 | 2.3 |
68-71 | 2.0 |
64-67 | 1.5 |
60-63 | 1.0 |
60以下 | 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