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课程建设,推动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内容更新,不断提高课程建设质量,保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教学改革发展形势,学校课程建设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常规课程建设;二是“教学工程”系列课程(如网络在线课程、双语课程)建设。

第二章 基本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 课程设置与建设的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素质教育基本要求、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要求、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培养方案,以及教育教学发展改革的需要来建设。

(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健康中国2030”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对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质量标准。遵循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科、医学专业还应遵循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和医学类专业认证等标准),优化课程体系,注重课程的有效衔接,将毕业要求分解落实到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之中,建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实现矩阵。

(三)突出特色优势。依托学科优势,突显专业特色,将专业特色融入到课程体系中,设置科学合理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特色鲜明的专业教育课程。

(四)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网络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加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注重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五)强化创新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各专业按培养目标设置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和实践环节,增设创新创业类、综合研究性讨论课程,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六)实行分类培养。课程的设置建设,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多元化人才需求、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接大学招生制度改革,适应大类招生培养;科学处理好本、硕不同培养层次之间的课程衔接,以培养创新型和应用型等不同类别的高素质人才。

(七)加强校企协同。加强校企合作、开展协同育人,有效保障实践教学的开展和学生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八)广泛征求意见。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教师、学生等相关利益方参与课程设置建设,广泛调查与研究,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设置专业课程模块,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

第三章 课程设置与管理

第四条 课程设置与管理实行学校、学院(部)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通识教育课程、全校性基础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设置与管理。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各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与管理,审核各专业的专业课程设置、调整,组织系(教研室)开展课程改革与建设、组建课程团队建设、指定课程负责人,审定选用教材等。

第五条 课程管理采取统一归口原则,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教学单位负责管理。在统一归口基础上实行资源共享,即各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都要面向全校开放。各专业在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程时,非本单位开设的课程应与课程归口单位协商。

第六条 新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由相关教学单位按相关要求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第四章 课程建设

第七条 课程建设应强化质量意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跟踪本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吸收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总结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经验,按照课程建设质量标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 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资源(网络资源、试题库、教学录像等)以及课程教学大纲。

第九条 所有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口的系(教研室)按教学大纲要求编写(引进外单位的网络在线课程除外),经学院(部)审定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 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队伍。要形成数量适当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教学特色鲜明,教师团队结构合理。

(二)教学内容。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生发展要求;要符合专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要及时把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内容。

(三)教学方法。重视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改革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推进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

(四)教学手段。积极探索“O2O”混合式教学模式,合理、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包括网络资源、试题库、教学录像等。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丰富,并能经常更新,运行良好,能充分发挥教学辅助作用。能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考核方法(包括命题、考核方式、评分、试卷分析与总结等整个考核过程),适宜建立试题库(试卷库)的课程,原则上应建立试题库(试卷库),实行教考分离。要求录有教学视频的课程,建立课程教学视频库,作为课堂教学与课外学习相结合的辅助手段。

第十一条 网络在线课程建设采用建设与引进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形成教学课堂和网上教学相辅相成,课堂教学为主,网上教学并行的教学模式。建设具体办法与标准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网络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15〕57号)、《武汉科技大学网络在线课程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武科大教〔2016〕64号)执行。

第十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学校建设了网络在线课程平台(课程中心)。各教学单位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必须在课程中心上线,并按课程中心建设要求完善课程建设内容、丰富课程资源,加强课程运行管理,为学生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搭建开放共享的课程学习平台。

第十三条 为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积极推进双语课程建设。原则上每个专业应建设至少一门双语课程,具体办法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武科大教〔2016〕63号)执行。

第十四条 适应课程发展新趋势,加强研讨课程建设,每个专业应建设1-2门研讨课程。研讨课程建设标准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讨课程建设质量标准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上一条:武汉科技大学调、停课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8〕48号) 下一条:武汉科技大学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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