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专科(高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2013届专科(高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武汉科技大学高职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武科大教〔200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好专科(高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所有答辩于2013年6月12日完成。

二、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专科(高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成立答辩小组,安排好答辩时间、地点。

三、做好2013届专科(高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优秀率控制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5%以内,优秀和良好率总共控制在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75%以内,并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库。

四、以学院为单位,认真填写专科(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信息一览表,其样表可在教务处网“下载专区”下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栏目下查找下载。填好后的一览表电子版请于2013年6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一式二份,一份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校档案馆,另一份存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六、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要分别装袋并存入学院资料室统一保存,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五年。装袋顺序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2)毕业设计(论文);

(3)答辩记录;

(4)成绩单;

(5)其他(如单独装订的图纸等)。

如遇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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