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校级优质实验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3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培育优秀的教学团队,切实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团队组成。以教研室、实验示范中心、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带头人。已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校级教学团队。
3、教学工作。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团队在教学工作中应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团队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实践,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参加过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等。本教学团队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中至少获得过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教材编写任务并正式出版,教材使用效果好。
1、学院(部)进行初评,提出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团队,并在院(部)内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无争议,经院(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经严格评审,确定校级教学团队。
请各学院于2013年11月8日前,将《武汉科技大学教学团队申报表》(一式三份)和《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报送教务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邮箱:2864928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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